财联社1月12日讯(记者 封其娟)中国证监会最新披露了3则操纵股价被罚公告,涉及上市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董秘以及牛散。
证监会1月10日披露,许淼操纵“金陵体育”股票一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。最终,该会决定没收许淼违法所得1.57亿元,并处以3.13亿元罚款,合计罚没4.7亿元。
经查明,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,许淼控制使用“周某宏”等47个证券账户,用于交易“金陵体育”股票。基于五大申辩意见,许淼请求不予处罚,该会已驳回。
事关金陵体育:许淼控制47个证券账户操纵股价
罚单显示,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(以下简称:操纵期间),许淼控制使用47个证券账户(以下简称:账户组),采取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、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“金陵体育”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盈利1.57亿元。
证监会认为,许淼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法规,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。
应许淼要求,该会举行了听证会,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。在听证过程中,许淼提出五大申辩意见:
其一,事先告知书认定的账户组中,与他人相关的22个证券账户并非许淼控制使用。在资金关联方面,部分账户的保证金进出均与许淼无关;在交易终端关联方面,部分账户与许淼控制的其他账户不存在交易终端重合;在交易特征方面,被认定同属其控制的账户间存在明显区别。
其二,部分账户大量交易系他人作出,相关账户的决策主体包括多人;其三,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操纵期间内,许淼自认控制的部分证券账户并非全程由许淼控制使用;其四,许淼控制的账户未以不正当手段影响“金陵体育”交易价量,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或客观行为;其五,部分询问笔录与事实存在严重不符。
经复核,该会认为,除根据许淼申辩意见扣除相关账户中非许淼决策的交易外,该会对许淼的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。